本报讯 记者王翠竹报道 12月5日,市建委、公安、劳动保障、工会四部门集中对我市境内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敦促用工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当天上午,四部门分别对天宝集团、浙江一建和长城建设等三家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反映,三家企业都签订了用工合同,及时支付了工人工资。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范围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等长效机制的建设情况。
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力度,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账户,要求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告示牌,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加大处罚力度等。1至10月份,全市共调解各类农民工工资纠纷103起,涉案金额达3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