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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房贷贷后监管成重点 |
| 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共九条,其中“第七条”明确要求各地银监局、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强化贷后管理、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而把贷后管理单独列做一条予以系统化地重点关注,这在银监会此前相关通知中尚属首次。 值得关注的是,在该通知中与贷后管理相关的规定,除“第七条”外还有“第三条”等。 “第七条”首先指出要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施“全过程监控”。其中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房地产项目工程进度发放贷款,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使用的全过程监控。健全开发贷款的封闭性管理措施,“严密监控房屋销(预)售资金流向,可实行销(预)售资金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通知的“第三条”中也明确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4〕57号)及有关规定,对贷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涉及房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不同类型贷款。同时要求“建立各类房地产贷款分类统计及风险敞口的月度监测与分析制度,健全房地产贷款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通知“第六条”即表示,“要严厉打击‘虚假按揭’等套取和诈骗银行贷款的行为,维护银行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详细>>> |
近几年,针对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增长速度过快等问题,中央及时采取一系列调控措施,严把土地、信贷“闸门”,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初步成效。但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不少房地产项目开发中的巨大风险转嫁给了商业银行。
据统计,今年前7个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411亿元,同比增长24%。到6月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1.2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7.2%,房屋空置率仍然较高。
银监会这位负责人表示,房地产业是我国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支柱产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研究制定稳健的房地产信贷政策和发展战略,科学把握房地产贷款的成本和风险变化,防止盲目跟进和集中过度授信。
针对个人住房信贷,银监会要求,“积极开展个人首套自住房贷款,稳妥发展二手房贷款市场。”首付款比例应当依据借款人还贷风险确定,不宜“一刀切”。同时,严厉打击“虚假按揭”等套取和诈骗银行贷款的行为,防止一些资质低下的企业利用预售环节将风险转嫁给银行。
此前,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表示,银行业当前要高度关注信用、市场和操作三大风险。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银行业面临的这些风险,银监会近期将对房地产假按揭贷款、土地储备贷款、“高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等进行专项检查。
9月底前,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的情况上报银监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