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主要包括: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股权(包括上市股票和未上市股权),支持保险机构参股、控股部分管理水平较高、经营效益较好、拥有客户资源的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保险业与银行业的战略合作。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购汇投资境外市场,投资境外市场额度可以达到保险总资产的15%。部分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开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试点,投资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根据当前资本市场形势,将保险公司投资股票比例上调2%左右,达到保险总资产3%—4%以上。
吴定富说,上述政策措施对进一步拓展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加强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及相关产业合作,促进保险业快速稳定发展,将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要高度重视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于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监管,建立健全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律法规体系;各保险公司要结合自身情况,建立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制定完善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制度;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化投资队伍建设,增强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提高保险资产管理的风险防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