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
境外投资购汇限额取消 今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出的《关于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包括:一是取消境外投资购汇额度的限制,自7月1日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再核定并下达境外投资购汇额度,境内投资者从事对外投资业务的外汇需求可以得到充分满足;二是境内投资者如需向境外支付与其境外投资有关的前期费用,经核准可以先行汇出。《通知》强调境外投资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要求加强对境外投资资金购付汇的审核、统计和监测,在便利企业境外投资的同时,防范和控制涉外风险。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介绍,近年来,为贯彻实施国家“走出去”发展战略,国家外汇管理局已逐步放宽了对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包括取消境外投资风险审查、取消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实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给予试点地区一定的购汇额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