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制定的农产品等级规格标准主要作用于农产品的流通环节,标准应用的主体是进入流通领域的生产者、收购商、批发商、分销商等。并且只对其外在品质提出要求,不涉及安全、营养等内在质量技术指标。在等级方面,每一种农产品原则上分为特等、一等和二等三个级别;在规格方面,原则上分为大、中、小三种规格。
农业部副部长牛盾表示,我国是蔬菜生产与消费大国,但多年来没有等级规格标准,农民出售蔬菜大多混等散装,外观质量差,不能实现优质优价。通过制定和推行蔬菜等级规格标准,有利于引导、激励生产者和经营者按照标准生产和加工农产品,提高我国农产品档次和竞争力。
由于农产品等级规格标准是农业部推荐标准,不具有强制性,牛盾认为必须发挥各种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