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该项指令,在正式生效后,凡是含汞量超过0.0005%、含镉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都将被禁止销售;此外,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1/4的废旧电池须被回收。回收费用将由生产厂家来负担。
宁波检验检疫局轻纺处副处长邬建军分析认为,欧盟新指令的出台,对技术实力比较薄弱的中小电池生产企业影响较大。
发布: 2007-11-13 22:56 | 作者: xuzhicheng | 来源: | 查看: 0次
根据欧盟该项指令,在正式生效后,凡是含汞量超过0.0005%、含镉量超过0.002%的电池,在欧盟境内都将被禁止销售;此外,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1/4的废旧电池须被回收。回收费用将由生产厂家来负担。
宁波检验检疫局轻纺处副处长邬建军分析认为,欧盟新指令的出台,对技术实力比较薄弱的中小电池生产企业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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